在西安工作的李先生
通過中間人買了一輛抵押車
此前在山東開了四年多都好好的
今年剛把車開到西安
停在地下車庫的車
就被人撬開車門偷偷開走了
因該車并未過戶
報警后警方也未能受理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價9萬元的東風風神ax7
到手只花了6萬元
2016年9月12日,李先生在山東通過中間人萬某購買了一輛“特殊”的二手車。之所以說它特殊,是因為這輛東風風神ax7是抵押車。雙方除了簽訂車輛轉押協議以外,中間人萬某還向李先生提供了抵押人的借款協議、抵押合同、車鑰匙、機動車行駛證以及委托授權書。
據了解,抵押人即該抵押車的車主季某。借款協議顯示,季某于2016年6月10日向某金融公司借款42000元,借款期限為30天,質押物便是這輛東風風神ax7。而借款協議到期之后,季某仍未能償還借款,于是在季某的委托下,萬某作為中間人代為處理該抵押車。
提及購買抵押車的原因,李先生說:“當時馬上要結婚了,也是貪圖便宜,就買了抵押車。”當時市價9萬元的東風風神ax7,他花了6萬元就購入了。
此外,雖然李先生選擇了購買自帶風險的抵押車,但是他表示,買車之前并不知道該車存在經濟糾紛,“當初買這個車的時候也簽合同了,人家說這個車是正常車,沒有任何糾紛。”
兩男子凌晨偷偷開走抵押車
因涉及經濟糾紛警方不予立案
事情的轉折點發生在今年7月份,李先生因工作原因將這輛抵押車開到了西安。李先生住在東等幸福新城小區,平時這輛車就停在小區的地下車庫里。7月26日凌晨2點左右,兩名男子撬開了該車的車門,并將其開出地下車庫,小區的監控視頻記錄下了整個過程。
車被“偷”之后,李先生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等駕坡派出所報了警,稱自己的車在地下車庫被人開走了。經受理民警調查取證,因李先生僅有車輛轉押協議并未取得車輛車本且該車始終未過戶,該車車輛實際持有人為季某所有,故警方無法立案。因涉嫌經濟糾紛,警方建議李先生到法院起訴解決該車輛糾紛問題。
此事受理民警告訴記者,通過警方的了解,這起事件明顯存在經濟糾紛,而公安機關不介入有經濟糾紛的案件,因此不予立案。
雖然警方不予立案,但是李先生并沒有放棄,他通過監控錄像發現自己丟失的車目前被存放在一個倉儲公司。
李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前往車輛存放地試圖要回自己的車,但倉庫的工作人員稱車是金融公司存放的,他們只負責保管。“他們還讓我聯系金融公司,說只有金融公司同意了我才能取回自己的車。”李先生說,他電話聯系了金融公司,但對方回復稱,該輛抵押車的車主季某欠他們公司的錢,需要車主本人和他們聯系。自此之后,李先生還多次撥打金融公司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華商網記者實訪車輛存放地
找到丟失車輛卻無法取車
好不容易找到了被開走的車輛,為什么卻無法取出?花6萬元買的二手車,為什么需要金融公司的同意?
11月2日,華商網記者跟隨李先生來到該抵押車的存放地了解情況。
該車輛存放地位于未央區夾城堡村附近,記者現場看到,李先生丟失的車輛被停放在一個露天的院子里,院內停放著不少車輛。院子只有一扇藍色的鐵門,鐵門旁邊掛著“山東鵬信倉儲服務有限公司”的牌子。
華商網記者敲門后,一名男子打開了院子的大門,該男子自稱該倉庫的庫管。他表示,李先生的車是金融公司委托人拖到他們這里的,而他們公司只是倉儲公司,和金融公司是合作關系。如果李先生想提車,需要先和金融公司協商,等金融公司手續辦好了,他們就能放車。
當記者提出想進院子看看時,該男子拒絕了記者的請求,稱沒有報備不能進院子,并拒絕提供該金融公司的聯系方式,“我只是個庫管,說白了我只是個看大門的,不知道他們的聯系方式,你可以留個電話,我把你的情況反映上去,讓他們和你聯系。”
隨后,李先生電話聯系了中間人萬某。萬某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具體情況,當時是幫朋友轉賣的,而且明確告訴過李先生該車有經濟糾紛,“我當時是這么說的:’你買的是抵押車,人家想要的時候你們兩個再商量’,當時和他講的很明白。”
律師說法: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還購車款
陜西漢廷律師事務所魏楨培律師認為,在這起事件中,根據萬某的陳述,他是接受了車主季某的委托來全權處置該汽車。隨后,他與李先生簽訂了轉押協議,該轉押協議在法律上實際是一個債權轉讓協議,只不過其特殊性在于該債權上附加有該汽車的質押條款。
隨后該汽車被金融公司開走,那么作為李先生,其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萬某的轉押協議要求退還購車款。同時,由于萬某是受季某的委托,如果李先生在購車時明確知道萬某是受季某的委托處置該車輛,那么李先生也有權同時將季某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至法院。
魏楨培律師提醒大家:由抵押車所產生的糾紛十分復雜,購買汽車時應到正規的場所購買手續合法的汽車。
作者 | 華商網記者 鐘夢哲 趙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