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鈺苑通訊員孫國華馬羚
本報訊日前,安吉法院金融庭的法官第四次趕赴海寧市,促使金融債權失信被執行人王萍(化名)支付某商業銀行借款本息等627萬余元,目前,借款本金600萬元等兩案已經全部清償完畢。
原來,2013年中旬,安吉某家具公司與當地某商業銀行簽訂了最高融資限額為1000萬元整的《最高額融資合同》,王萍、梁某作為擔保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作為抵押財產,為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抵押擔保范圍為合同項下所產生的該銀行的所有債權,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在簽訂兩份金額分別為200萬元、400萬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之后,該銀行依約發放了貸款。
由于近年家具市場行情下滑,加上裝修產品展示館、較高的廠房租金以及貸款利息,該家具公司經營效益不佳,自當年9月20日開始貸款利息“斷供”,擔保人王萍等也沒有出來幫忙“挑擔子”。
今年3月,該商業銀行對安吉某家具公司的擔保人王萍、梁某等分3案提起訴訟,要求其歸還借款780多萬元及利息、罰息、復息等。據介紹,此案僅借款本金就高達740萬元。該銀行提出申請,要求法院查封王萍提供抵押的位于海寧市硤石街道的1套商品房、2個商業用房及銀行儲蓄賬戶。承辦法官一絲不茍,沒有局限于銀行提供的房產線索,主動向當地房地產部門展開全面調查,最終查出王萍在海寧皮革城置有商鋪兩間,市場價值不菲,于是對其產權馬上采取查封措施,為該3起案件判決后督促履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判決生效后,家具公司及擔保人王萍、梁某遲遲不盡償還貸款責任,承辦法官先后4次趕赴海寧市督促辦案,促使其履行到位金融債款等共計達725萬元。
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血脈,是實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源泉,事關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拖欠銀行貸款的“老賴”,政法機關堅決聯手“亮劍”,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不斷優化企業融資環境,助推實體經濟平穩發展。
據了解,今年以來,為加大懲治惡意逃廢債行為,安吉縣成立了打擊惡意逃廢債領導小組,安吉法院、縣公安局已將惡意逃廢債者以及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1000余條上傳至全國相關網絡系統。“曝光欠錢不還的‘老賴’,可以對其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也讓司法介入和執行的作用得到了發揮。”安吉法院的法官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