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接下來找法網就給大家具體介紹車輛多次抵押貸款合法嗎的相關知識。
一、車輛多次抵押貸款合法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或者抵押物價值有余額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二次抵押的。但如果車輛抵押人重復多次抵押同一輛車,取得的貸款金額遠高于車輛本身價值,就可能構成金融犯罪。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貸款人是因在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為了取得貸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但有歸還的意愿,就屬于騙取貸款罪。騙取貸款罪可根據具體情節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
情況二:但是,如果貸款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也就是說,貸款人貸款之后并不準備還錢,而僅僅是通過抵押車輛非法取得資金,且騙取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就構成了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可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兩萬元以上的罰款或沒收財產。
二、重復抵押的種類
1、形式上的重復抵押
形式上的重復抵押,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同一抵押物內各個具有獨立利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部分,分別向數個債權人設立抵押權。在形式上的重復抵押中,由于抵押權所依附的抵押物相對獨立,各抵押權之間沒有根本的擔保利益沖突,所以,這類重復抵押實際上是數個獨立的抵押權并存的情況。形式上的重復抵押常出現于就不動產的不同部分設立抵押的情況,如就土地使用權的不同部分或樓房的樓層等。
2、實質上的重復抵押
實質上的重復抵押、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同一抵押物的全部價值分別向數個債權人抵押,數個抵押權的范圍都及于同一抵押物的整體,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均有權拍賣、變賣、折價抵押物以清償自己的債務。
實質上的重復抵押與形式上的重復抵押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形式上的重復抵押是數個獨立抵押權的并存,其抵押權所及之抵押物不重疊,而僅僅存在形式上或物理上的聯系,而實質上的重復抵押的本質在于抵押物重疊,使各個抵押權人之利益相互影響的程度很深。其次,形式上的重復抵押在各抵押權之間是平等的共處關系,彼此不存在次序問題。而實質上的重復抵押物重疊,使各抵押權人之利益發生沖突,故抵押權人之間的次序問題十分重要。再有,實質上的重復抵押,各抵押權之利益關系密切,故而在各抵押權之間,產生的相互關系之復雜程度遠超過前者。本文所論及的重復抵押均指此種實質上的重復抵押。
三、抵押人的權利
1、有孳息收取權
2、抵押人有一定的處分權,比如可以繼續設置抵押,經同意可以轉讓等等
3、可以出租。
因此,綜上所述,如果重復抵押的車輛價值是有余存的情況,那么是可以進行重復抵押的。但違法的車輛重復抵押也是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的。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車輛多次抵押貸款合法嗎的法律知識,如還有更多法律疑問,請訪問找法網,我們將盡力為您解答。